地理标志产品政和白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地理标志产品 政和白茶(GB/T 22109-2008)》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2005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 17924—1999《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制定。《地理标志产品 政和白茶(GB/T 22109-2008)》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地理标志产品 政和白茶(GB/T 22109-2008)》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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