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8.31"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15年8月31日23时18分,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源公司”)新建年产2万吨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二胺车间混二硝基苯装置在投料试车过程中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2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26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车间负责人违章指挥,安排操作人员违规向地面排放硝化再分离器内含有混二硝基苯的物料,混二硝基苯在硫酸、硝酸以及硝酸分解出的二氧化氮等强氧化剂存在的条件下,自高处排向一楼水泥地面,在冲击力作用下起火燃烧,火焰炙烤附近的硝化机、预洗机等设备,使其中含有二硝基苯的物料温度升高,引发了爆炸。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对东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东营市政府、利津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共有27人将受到党纪和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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