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视觉东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北京视觉东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7年07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程晓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舞台灯光音响设计;文艺创作;从事文物鉴定活动(不含出境文物鉴定);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文艺表演;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影摄制;电影发行;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3月20日);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9月25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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