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酷唯二>百科问答>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

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

2024-11-14 16:13:59 编辑:zane 浏览量:507

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

2018年11月12日晚,浙大女生谭余敏曾约王同学11月13日一起在杭州城西银泰吃饭,可到了约定时间,王同学联系谭余敏,对方微信、电话均没有回应。

2018年11月16日凌晨,杭州警方确认谭余敏在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下被发现,已无生命体征。

2018年11月17日15时50分许,嫌疑人熊志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被抓获。

2018年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熊志城批准逮捕。

2019年7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11.13浙大女生遇害案”。

2019年7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浙大女生遇害案”,被告人熊志城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11月11日上午,“浙大女生遇害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下午公开宣判,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0年7月28日,熊志城被执行死刑。

想要了解更多“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的信息,请点击: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百科

版权声明:文章由 酷唯二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kuwei2.com/answer/128927.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