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同意中共南京市委调整部分机构的批复》(苏委〔2010〕62 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调整市委部分机构的决定》(宁委〔2010〕178 号),中共南京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更名为中共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为市委工作机构,承担指导协调城乡统筹和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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