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村(福建永春县吾峰镇下辖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民国二十三年改为实行保甲制度,梅林属于二十二都,南阳坊、常安里。民国时期实行保甲制度,梅林隶属吾峰乡,陇内保,新中国成立后,梅林先后隶属八区,十一区,霞陵区,蓬壶区。1958年人民公社化,政社合一,梅林隶属城关人民公社,属吾顶大队。1961年全县重新划为二十二公社,梅林独立为大队编制,隶属吾峰人民公社。1984年,体制改革,政社分开,改梅林大队为梅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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