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Law Department of GSCASS),成立于1978年10月11日,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根据“集中办院、按所设系、分片教学、统一管理”的办学体制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设立的教学系。
法学所、国际法所的研究生教育,肇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时期。研究生院设立法学系后,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法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3年成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以及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权点。
作为国家级法学研究机构、党和国家法治智库的研究生培养基地,法学系研究生导师均由两所法学名家和智库学者出任,其中亦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相当于中国科学院院士)。其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师生比高达1: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师生比约为1:5。
建系以来,这里不仅培养出新中国第一位女法学硕士生、第一位宪法学博士生、第一届民法学博士生以及3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和荣誉学部委员、3位“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1位“当代中国法学名家”,还培养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专职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等实务精英,为法学研究事业与法治国家建设输送了大批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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