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107号)制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厅级。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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