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印发市地方志工作规划纲要的通知》(京政发『1988』98号),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地方志办)为负责本市地方志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关于批准市知识产权局等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京人发『2006』90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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