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中国近现代法学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梅汝璈(1904年11月7日 -1973年4月23日),字亚轩,江西南昌人。中国近现代法学家。
1916年至1924年间,梅汝璈在清华学校留学预备班学习 ,1924年考取公费赴美留学项目,先后获斯坦福大学文科学士学位和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其间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国民革命。1929年春回国,先后在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等校任教,还担任过国民政府内政部、立法院等政府机关法律方面的职务。1946年至1948年受国民政府派遣,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审判日本战争罪犯。1948年,拒绝国民政府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司法行政部长的任命,次年由香港前往北京,出席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成立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期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顾问、专门委员兼条约委员会委员,并历任燕京大学法律系兼职教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案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第三、四届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等职。1973年在北京逝世,享年69岁。
梅汝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了举世闻名的东京审判。期间努力维护民族尊严,伸张国际正义,对第一批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定罪量刑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著有《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事件》《中国人民走向宪治》《中国战时立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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