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新军(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969年生,浙江临安人,厦门大学民商法学博士, 英国牛津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访问学者。获评江苏省紫金文化英才、江苏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江苏省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
现任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苏州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苏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 江苏省高校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 苏州大学杰出人才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编辑委员会副主任。
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起草小组成员,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江苏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市委法律顾问,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等。
主要从事民法基础理论、债法研究。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项; 在《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著三部; 论著多次获省部级优秀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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